根据《湖南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》,经各相关主管老师仔细审查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、获奖情况等材料,学院评定小组综合审查和讨论,我院拟决定以下5名同学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对象,具体名单如下:
邹 红 陈 航 贺 敏
佘 旭 张 帅
以上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三,平均学分绩点3.5(含)以上,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其它均符合条件。如有不符合条件者,依次将其余候选人递补。公示期为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各主管老师或医学院学生管理科反映,联系电话0731-88458711。
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
2020年09月27日